- 索 引 號:QZ07925-0101-2026-00010
- 備注/文號:南水政〔2026〕32號
- 發布機構:水頭鎮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26-03-30
各村(社區居)委會:
為推動我鎮社會救助綜合改革試點工作,承接好城鄉低保、特困人員申請審核審批工作,確保2026年2月城鄉低保金、特困人員救助供養金及時落實到位,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發放標準
城市、農村低保標準900元/月·人,資金采取差額補助方式發放。特困人員救助供養標準由基本生活標準、照料護理標準兩部分構成,基本生活標準:分散供養和集中供養分別為1170和1755元/月·人。照料護理標準分為全自理、半護理、全護理三檔。分散特困人員全護理每人每月1098元,半護理每人每月549元,全自理每人每月220元。集中特困人員全護理每人每月1646元,半護理每人每月823元,全自理每人每月329元。
二、保障對象
根據社會救助綜合服務平臺的審核審批情況,確定2026年2月,我鎮城鄉低保、特困人員共761戶1391人,其中城市低保對象18戶26人,農村低保對象687戶1308人,特困人員56戶57人。
三、保障金額
2026年2月的城鄉低保金、特困人員救助供養金合計86.2489萬元,其中:
(一)城鄉低保金。城鄉低保對象共705戶,月需保障金76.3404萬元(發放名單詳見附件1)。
(二)特困供養金。特困人員救助供養對象共57人,月需供養金9.9085萬元(發放名單詳見附件1)。
(三)全鎮本月應發放金額(詳見附件2)。
四、工作要求
(一)各村(社區)要按照有關要求,協助我鎮社會事務辦(民政)認真做好城鄉低保、特困人員申請受理、入戶調查、收入核算、民主評議、公開公示、動態管理、政策宣傳以及救助對象委托申請等辦理工作,做到應保盡保、應退必退、進出有序。
(二)各村(社區)要熟悉并遵循城鄉低保、特困人員審核審批程序,杜絕出現人情保、群體保、錯保、漏保現象,堅持誰簽字、誰負責。對城鄉低保、特困人員審批工作中出現徇私舞弊、濫用職權、失職瀆職、假公濟私、違法亂紀等行為的,將從嚴追究相關責任人責任。
(三)各村(社區)要嚴格按照一戶(人)一檔的要求,指定專人負責城鄉低保、特困人員檔案管理及更新工作,對于在“動態管理”中新增、調整的要及時新增、補充和清理檔案資料,確保低保、特困人員檔案的延續性、準確性和實用性,切實做到歸檔及時、資料完整、管理規范。
附件:1.2026年2月水頭鎮城鄉低保金(含特困)發放名單
2.2026年2月份城鄉低保、特困資金撥付表
水頭鎮人民政府
2026年3月30日
(此件主動公開)
掃一掃在手機上查看當前頁面


閩公網安備:35058302350001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