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號:QZ07102-0101-2026-00023
- 備注/文號:南發改價格〔2026〕2號
- 發布機構:南安市發展和改革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6-01-29
泉州市武榮水務發展有限公司:
根據《福建省人民政府關于印發福建省定價目錄的通知》(閩政〔2022〕14號)和《福建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福建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關于轉發<城鎮供水價格管理辦法>的通知》(閩發改商價〔2021〕587號)等相關文件規定,我局按要求進行成本監審、價格聽證、集體審議等程序,現將你司供水范圍的自來水價格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供水價格分類
根據《福建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福建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關于轉發城鎮供水價格管理辦法的通知》(閩發改商價〔2021〕587號)規定,分類水價是指分用戶類別供水價格,并根據使用性質分為居民生活用水、非居民用水、特種用水三類。
(一)居民生活用水:主要指城鎮居民住宅家庭的日常生活用水。
(二)非居民用水:主要指工業、經營服務用水和行政事業單位用水、市政用水(環衛、綠化)、生態用水、消防用水等。
學校教學和學生生活用水、養老機構和殘疾人托養機構等社會福利場所生活用水、宗教場所生活用水、社區組織工作用房和居民公益性服務設施用水等,按照居民生活類用水價格執行。
(三)特種用水:主要包括洗車、以自來水為原料的純凈水生產、高爾夫球場用水等。
二、居民生活用水水價
居民生活用水以每戶每月用水量計收水費,用水量在第一階梯(25噸及以下)部分,水價為1.85元/噸,用水量在第二階梯(25噸~41噸,含41噸)部分,水價為2.78元/噸,用水量在第三階梯(41噸以上)部分,水價為5.55元/噸。 此外,對尚未實現“一戶一表”的總表用戶實行季節性加價政策,每年6月至10月期間,按居民生活用水第一階梯基礎價格上加10%執行,即水價為2.04元/噸。
三、非居民用水執行超定額累進加價制度
非居民用水基準水價為2.2元/噸,非居民用戶用水定額由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門核定并公布,定額內水量按基準水價計費;超定額部分的水價,參照《南安市城市管理局 南安市發展和改革局關于印發〈南安市非居民用水戶計劃用水管理實施方案〉的通知》(南城管〔2020〕108號)文件執行。
四、特種用水水價
特種用水水價為3.00元/噸。
五、供水價格匯總
|
居民生活用水(“一戶一表”實行階梯價格) |
非居民用水 |
特種用水 |
||
|
25(含)噸/月以下 |
25噸以上至41(含)噸/月 |
41噸/月以上 |
基礎水價 |
基礎水價 |
|
1.85元 |
基礎價格的1.5倍:2.78 |
基礎價格的3倍:5.55 |
2.20 |
3.00 |
1.經民政部門認定的低保對象,其生活用水按1.85元/噸執行,不執行階梯水價;2.居民生活用水中,對尚未實現“一戶一表”的總表用戶實行季節性加價政策,即每年6月至10月期間水價為2.04元/噸。
六、供水企業應做好政策宣傳、過渡銜接、收費公示、賬單調整及用戶解釋工作。國家、省有新規定的,從其規定。
七、本通知自2026年3月1日抄見水量起執行。
南安市發展和改革局
2026年1月29日
(此件主動公開)
掃一掃在手機上查看當前頁面


閩公網安備:35058302350001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