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號:QZ07111-0101-2026-00003
- 備注/文號:南財規〔2026〕1號
- 發布機構:南安市財政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6-01-26
局機關各科室、局屬各事業單位:
根據《福建省行政規范性文件備案審查辦法》(福建省人民政府令第219號)《南安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做好2025年度行政規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南政辦明傳〔2025〕24號)文件精神,我局對2025年12月31日前以財政局名義制發的行政規范性文件進行了清理,現將清理結果公布如下:
保留(繼續有效)的行政規范性文件3件(詳見附件1);
廢止(宣布失效)的行政規范性文件1件(詳見附件2)。
本通告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由南安市財政局負責解釋。
附件:1.保留(繼續有效)的行政規范性文件目錄
2.廢止(宣布失效)的行政規范性文件目錄
南安市財政局
2026年1月26日
附件1
保留(繼續有效)的行政規范性文件目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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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號 |
行政規范性文件名稱 |
行政規范性 文件文號 |
有效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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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關于進一步加強財政性投融資建設項目竣工價款結算管理有關工作的通知 |
南財〔2020〕412號 |
2028年12月3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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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關于印發《南安市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規定》的通知 |
南財規〔2023〕1號 |
2028年5月3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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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關于進一步加強農村義務教育學生營養改善計劃補助資金管理工作的通知 |
南財規〔2024〕1號 |
2026年12月31日 |
附件2
廢止(宣布失效)的行政規范性文件目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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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號 |
行政規范性文件名稱 |
行政規范性文件文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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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關于印發《南安市特色現代農業發展專項資金管理實施辦法》的通知 |
南財〔2022〕300號 |
備注:廢止(宣布失效)的行政規范性文件,自本通告公布之日起不再執行,不得作為行政管理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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