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連生委員:
您提出的《關于加強多部門協作完善殘疾人企業傾斜采購機制的建議》的提案收悉,現將辦理情況答復如下:
一、意見建議采納落實情況
(一)針對由單一采購向全鏈條產業培育延伸的建議,答復如下: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規定,政府采購是指各級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和團體組織,使用財政性資金采購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購目錄以內的或者采購限額標準以上的貨物、工程和服務的行為。
我局在落實《關于促進殘疾人就業政府采購政策的通知》(財庫〔2017〕141號)的基礎上,嚴格執行福建省財政廳 福建省民政廳 福建省殘疾人聯合會《關于進一步落實政府采購支持殘疾人就業政策的通知》(閩財庫〔2018〕22號)文件。
1.強化政府采購預算預留。在政府采購活動中,殘疾人福利性單位視同小型、微型企業,向殘疾人福利性單位采購的金額計入面向中小企業采購的統計數據。負有編制部門預算職責的各部門(以下簡稱各部門),應當嚴格落實面向中小企業的預算預留要求,統籌確定本部門(含所屬各單位)面向中小企業采購的項目。在滿足機構自身運轉和提供公共服務基本需求的前提下,應當預留本部門年度政府采購項目預算總額的30%以上,專門面向中小企業采購,其中,預留給小型和微型企業的比例不低于60%。
各級財政部門匯總審核部門預算時,對未按要求執行預算預留的不予批復。
2.適用價格扣除比例就高。對于非專門面向中小企業的項目,采購人或者采購代理機構應當在招標文件或者談判文件、詢價文件中作出規定,對殘疾人福利性單產品價格給予10%的扣除;對殘疾人福利性單位與其他組織組成聯合體參與政府采購活動的,殘疾人福利性單位的協議合同金額占總合同金額30%以上的,給予聯合體合同金額3%的價格扣除。
3.優化采購方式選擇。采購人采購公開招標數額標準以上的貨物或服務,因落實促進殘疾人就業政策的需要,依法履行有關報批程序后,可采用公開招標以外的采購方式。
(二)針對建立采購統計通報與考核機制,壓實責任的建議,答復如下:
根據財庫〔2017〕141號規定,殘疾人福利性單位視同小型、微型企業,被一同列為同等享受預留份額及評審中價格扣除。向殘疾人福利性單位采購的金額,計入面向中小企業采購的統計數據。
近年來,南安市財政局不斷深化政府采購制度改革,在嚴格貫徹落實財政部相關政策要求基礎上,提升本地區中小微企業合同金額占全部政府采購合同金額占比,對200萬元以下的貨物和服務采購項目、400萬元以下的工程采購項目,適宜由中小企業提供的,采購人應當專門面向中小企業采購。超過200萬元的貨物和服務采購項目、超過400萬元的工程采購項目中適宜由中小企業提供的,面向中小企業的預留份額由30%以上階段性提高至80%以上。政府采購共有7個考核指標納入福建省營商環境數字化監測督導指標體系,其中面向中小企業預留項目執行情況公告比例和中小企業政府采購合同金額占全部政府采購合同金額的比例2個考核指標納入監測督導指標體系,通過數字化手段,實施省對市、市對縣三級全周期動態監測督導。南安市財政局每周統計一次《南安市政府采購指標營商環境數據日常監測臺賬》并將相關數據上報泉州市財政局。同時要求各主管預算單位每年第一季度在福建省政府采購網公開本部門上一年度面向中小企業預留項目執行情況。南安市財政局根據各市直部門和鄉鎮(街道)的完成情況,對政府采購監測指標進行評分,并將得分情況納入各單位年度績效考核成績。
(三)針對建設統一數字化平臺,完善供需對接生態的建議,答復如下:
根據福建省財政廳 福建省民政廳 福建省殘疾人聯合會《關于進一步落實政府采購支持殘疾人就業政策的通知》(閩財購〔2018〕22號)文件精神,福建省政府采購網將開辟“福建省殘疾人福利性單位推介專區”,省民政廳、省殘疾人聯合會負責該專區推介單位及產品的征集及動態管理,為采購人優先選擇殘疾人福利性單位的產品提供參考。我局將積極向上反映您的建議,爭取網站平臺早日建立。
二、辦理過程
南安市財政局于3月20日與政協林連生委員見面,財政局黨組成員鄭雪蓉帶領相關業務科室人員參加了見面會。會上,與林連生委員就提案相關情況進行了良好溝通,并將下一步工作安排向林連生委員進行了匯報。林連生委員肯定了市財政局對提案辦理的重視,以及前期所做的工作,并介紹了提案的想法以及預期目標。
我們將在今后的工作中,主動與相關職能管理部門做好政府采購信息溝通工作,并積極向上級財政部門反映您的提議,使政府采購相關政策更為優惠和傾斜。希望有越來越多的殘疾人福利性單位參與我市政府采購,感謝您對政府采購工作的關心和支持。
分管領導:鄭雪蓉
經辦人員:王榮華
聯系電話:86373225
南安市財政局
2026年4月1日
(此件主動公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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